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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的夫妇婚后不孕,不是夫妻双双到医院检查治疗,而是主观的认为不孕的责任就在女方。因而盲目的让女方检查服药。其结果往往徒劳无获。其实不孕不育症的病因不独在女亦多在男。据我国有关资料统计,由男方因素所致的不孕估计 40 %以上。因此,要求不孕不育的夫妇要有客观的态度,正确的对待才能获得满意的效果。
如临床所见:齐××,男,34岁,2002年3月3日初诊。自诉结婚3年未孕,其妻服药治疗2年余,始终未孕,前来上海万豪医院诊治。经过询问后,嘱其进行检查。于11月7号检查精液常规,发现精子计数25×10 9/L,活动率低,形态0.6,畸形精子约40%,白细胞12-16,红细胞8-10,不孕原因明显在于男方。经自然疗法治疗三个月,妻子就怀孕了。
2)认为年龄偏大放弃治疗
在35—40岁的男女不孕症中大部分自己认为年龄大了治疗无效,失去信心,而放弃治疗。据分析治疗无效的原因是诊断不明确,方法有误,用药不当。认为年龄 35 岁后不能再孕的观点是错误的。根据祖国医学生理观点的记载:“女子七七天癸竭,男子八八天癸竭”。这说明女子49岁,男子64岁前肾气旺盛。生殖机能存在,亦能有生育能力。所以对那些青壮年不孕不育患者一定要树立信心,及时投医积极治疗。
3)治疗不彻底,半途而废。
不孕不育患者,在我院治疗期间确有许多当月服药当月怀孕的,也有一个疗程的药未服完即怀孕的。但是对那些病因复杂,情况特殊的患者,服药时间则相对长一些,约在1—6个月之久。有的服药期间未孕,停药后倒受孕了。这是由于药物在人体发挥了复元的作用,绝对不是不药而孕。例如:张××,女,26岁,在上海工作。结婚3年未孕,服药无效。2002年来上海万豪医院通过特色疗法治疗半年后月经正常停药,3个月后怀孕,现已生一男孩。由此可知治疗要坚持,才能取得有效结果。
4)把“不孕症”当成一种疾病来治
多数人,包括许多医生,把不孕症看作一种病,甚至在诊断上也写作“不孕症”“原发不孕症”“继发不孕”“男性不孕”“女性不孕”等。既然是一种病,必然会有治疗此病的药物,由此派生出许多治疗不孕症的方法和药物,比如各种助孕丸、种子丸、保胎丸和调理气血的所谓祖传秘方。许多医生利用这种错误的概念,推销各类中草药和偏方验方蒙骗患者,骗取钱财。
现代医学证实,不孕症不是一种病,是150多种疾病的共同临床表现。不孕症病因包括男女双方全身性和生殖系统的多种疾病。女方因素包括:全身、卵巢、输卵管、宫腔、宫颈、阴道等疾病。男方因素包括:全身、精液异常、输精管阻塞、生殖器畸形等疾病。还有男女双方因素如:性知识缺乏、免疫因素等。
由此看来,没有包治不孕症的灵丹妙药。要想治疗不孕症,只有依靠先进的现代医学对150多种病因进行准确分析,根据病因实施标准下的个性化治疗方案,原发病治愈后,不孕症也就不存在了。
5)不育患者盲目应用中医中药进行治疗
有许多不孕不育患者,不经医生指导自己乱用药,甚则有的看着说明书对号入座,还有的男性看有“补肾”二字不管适合与否就自选自服。不孕症的病机病理是极其复杂的,中医是靠四诊八纲,辨症施治的。当然生殖机能与肾有着密切关系,但肾虚的类型很多。如肾阴虚、肾阳虚、命门火衰、肾气虚、肾脉瘀血、湿热蕴肾、湿热下注、肾结石、肾积水、肾功受损、肾功衰竭等这一切必须辨症确切,治法合理,处方周密才能取得满意的效果。因此,不孕不育症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,得“子”的希望会更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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